感谢信

尊敬的湘潭市中医院小儿矫形科杨主任及段医师:

  我名赵倩,女性,今年23岁,系湘潭市列家桥煤矿待业青年。

    本人在一岁多时就不幸患上了小儿麻痹症。那时由于父母带着我还要上班,经济状况又不好,但也断断续续为我治疗过,都无效果。随着年龄的增长耽误了最佳治疗期。从此走路时就要弯下腰,双手撑膝,吃力地一瘸一拐,感到非常艰难和痛苦,并且左下肢毫无知觉。

    幸而在去年经人介绍,慕名来到湘潭市中医院小儿矫形科找到您们进行治疗。果然名不虚传,您们满腔热忱地接纳了我,运用您们的智慧克服了不是小儿而是青年,且骨骼成型很难治愈的难度,用高超的医术对我进行了精心的治疗。

    才20多天,我那足底向外朝天的左脚竟然基本矫正了,能象正常脚一样穿鞋子、落地、行走,我欢喜若狂。治疗二个多月,原来缩短7cm的腿也伸长了5cm,段医师辛苦按摩使我的大腿、小腿也不同程度的增粗了,感觉有力,左下肢恢复感觉。吃着杨主任和段医师的中药、西药,我在一天天地好转,身体也比以前精神多了。神奇的疗效,终于使我能直起腰走路了,这就是我的重生。

    杨主任、段医师:您们的高超医术不仅治好我的病,同时也振奋了我的精神,鼓舞了我的士气,使我顺利地在湖南农业大学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文凭,增强了工作应聘的勇气和信心。只要有工作机会,我都会努力工作回报社会。

    杨主任、段主任您们高尚的医德、高超的医术,使我获得重生,使我有了今天的幸福,我及全家对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人:赵倩

                                          2008年元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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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湘潭市中医院党委委员、院长   朱继武
(2006年5月19日)
 
    今天,我们召开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要求,对今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今年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已成立了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担任组长,22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3月28日,卫生部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4月26日,省卫生厅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暨纪检监察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16日,市卫生局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暨纪检监察纠风工作会议,对我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商业贿赂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市的部署上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带来很大危害。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腐蚀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也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引发了一些医疗纠纷和其他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顿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控制和降低医药服务价格,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和良好的机遇,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从加强反腐纠风工作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长期以来,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推动反腐纠风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卫生系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医药、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为了推销其医药产品,给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各种好处;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高价药品和高值耗材,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近年来,全国和我省查处的收受药品、器械回扣的窝案、串案,涉及一些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医务人员,包括一些知名专家、教授,严重影响卫生队伍的稳定,教训十分深刻。我市也有医务人员、药剂科科长被检察机关传唤。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当前医院反腐纠风工作的紧迫任务,更是保护和爱护医务人员的迫切要求。
    (三)从促进医院尽早脱困,早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卫生与健康,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期望很高,为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具体到我们医院,通过全院上下近四年的共同努力,艰苦打拼,已逐渐从濒临倒闭的低谷中走出来,特别是今年前四个月,更有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医院的脱困、医院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好的队伍。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中医人队伍,需要好的行风。这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对我们的一次洗礼,是建设好的行风采取的有力措施,目的是让全院职工普遍受到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医院形象,提高全院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同时,我们更应看到,如果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蔓延,医院既不能持续发展,还会使人民群众失望,最终会失去各方面对医院工作的支持,更容易使体制、机制问题被不正之风掩盖,错失大好的发展机遇。
    二、明确目标,把握原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我们要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把握好工作原则,把这项关系到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关系医院脱困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全体职工普遍受到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探索建立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卫生厅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既要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又要依法依纪严厉查处数额巨大、唯利是图的受贿案件,严厉打击钻营取巧、坑国害民的不法药商,并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二是要统筹谋划,稳步有序推进。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在思想上、工作上有充分准备,做到周密考虑,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和教育动员,坚持原则,严肃认真,防止走过场。三是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我院确定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五项重点。各部门、科室都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商业贿赂在我院的表现形式,对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更要认真抓好药品、高值耗材、医疗器械采购及药品、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四是严格掌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抓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医院的实际,以教育为主、以自查自纠为主、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严肃查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坚持高标准,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学习动员。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第一位的是学习动员。要把学习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让全院职工人人接受教育。学习首先取决于思想发动,各部门、科室要把思想发动和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结合起来。一是抓好思想发动。各部门、科室要认真开好学习讨论会,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抓好法纪教育。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医风规范等有关制度,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不准”等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依法执业。三是抓好正面引导。要大力宣传医德医风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用榜样来鞭策和激励医务人员。四是抓好警示教育。针对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件,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座谈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医院及职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也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各部门、科室要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由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决定,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医疗卫生机构的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为此,要在市卫生局组织领导下,按医院有关部署,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抓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动态,摸清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我院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掌握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医院及工作人员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既不要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下死角。三是对查找的问题要分别作出处理。对一般不正当交易问题,要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明情况,上交钱物,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对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是切实抓好整改。各部门科室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加强管理的办法,切实加以整改。并从中吸取教训,端正服务思想,规范服务行为。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医院自查自纠工作既要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医院也要加强对各部门、科室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医院领导要加强指导,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进行重点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根据院党政联席会的安排,实行分片负责的办法,对各部门、科室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经过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以下五个重点:一是医院管理人员和重要敏感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院及各部门、科室、班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三是医院后勤管理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四是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五是大处方、不合理用药(尤其是滥用抗生素)、医务人员私自卖药、私收现金、私诊病人以及介绍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或到外院检查而收受提成。同时,各部门、科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医院领导以及工作人员行贿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工商等部门认真查处。
    (四)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于惩处犯罪分子,增强教育效果,震慑违法分子,巩固治理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医院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对重大商业贿赂案件要集中力量,坚决查办。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惩教结合,达到教育大多数、惩治犯罪的目的。
    (五)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坚持常抓不懈。要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医院要继续做好院务公开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不断健全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规范处方管理制度,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制定明确的诊疗项目临床路径,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和医德医风档案制度。三是要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医院管理。医院要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医院的监督检查,医院将在药品和设备采购、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并注重收到的效果。四是要积极探索改革医院运行和职工分配制度。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纠正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维护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规范职工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收入分成和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科室和全院职工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谢宏赞和院党委副书记匡耀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谢宏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搞好协调。专项治理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各部门科室科长、主任、护士长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科室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从严要求,从严把关。医院领导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要率先自查自纠,讲清问题,轻装上阵。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医院及各部门、科室要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的要求,绝不能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和工作建议,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不认真落实有关部署、不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消极应付甚至搞科室保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因为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蔓延;因为政府的投入严重不足与医院生存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导致医院及医务人员的逐利倾向越来越明显,致使医患之间的信赖逐步减弱,紧张的医患关系使医生的人身安全受到影响,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形象遭到破坏,而我们医院目前正值脱困发展的关键之时,因此,整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加强以医德医风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作风建设,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塑造良好的医院形象,已成我们的当务之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重大而又十分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把握政策,扎实开展工作,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湘潭市中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增强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提升窗口行业形象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为此,医院党委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从2006年5月起在我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卫生部、省卫生厅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卫生局专项工作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职工普遍受到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探索建立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医院管理人员和重要敏感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及各部门、科室、班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三)医院后勤管理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
的行为。
   (四) 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五)大处方、不合理用药(尤其是滥用抗生素)、医务人员私自卖药、私收现金、私诊病人以及介绍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或到外院检查而收受提成。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医院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朱继武任组长,匡耀兰、谢宏赞任副组长,周自祥、成桂生、柳政再、姜升平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谢宏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服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从今年5月至11月,利用半年时间对我院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逐步开展:
    第一阶段  动员教育阶段(5月至6月)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1、搞好思想发动。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重点、方法、细则,有序开展。首先召开全院职工大会进行总动员,层层进行部署。同时,利用医院管理年简报、院讯、黑板报等形式就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宣传,以此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整治的必要性,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和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层层签订拒绝商业贿赂的承诺书。
    2、抓好法纪教育。院领导分工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不准”规定,以及医德医风规范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具体分工为:朱继武负责手术室;匡耀兰负责一、三病室;谢宏赞负责二病室、药剂科;周自祥负责六病室、机关;成桂生负责医技科室、门诊;柳政再负责四病室;姜升平负责五病室。各负责人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要有记录可查。
3、抓好正反两面典型教育。要大力宏扬医德医风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用榜样来鞭策和激励医务人员。同时,针对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座谈讨论,引导医务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加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4、聘请行风监督员。医院聘请了3位行风监督员,监督和指导我院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部门、科室自查自纠工作的督导和指导,掌握医院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各科室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整顿重点,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服务以及基建工程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收益的行为的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在9月上旬前将科室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回扣款等上缴到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办公室(政工科)或上缴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项帐户上(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项帐户开户行:商业银行河西支行,帐号:78005072010010003383)。
3、根据问题,分别处理。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 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清问题,上交财物,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不上缴收受财物甚至 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对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第三阶段  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针对各部门、科室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分门别类的梳理,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凡是近期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尽快见效。需要中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逐步实施。各部门、科室要在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从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坚决堵塞漏洞。整改阶段结束后,医院将及时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市卫生局。
    第四阶段  检查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完成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后,将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而认真的总结。重点检查各部门、科室自查自纠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实际,预防和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起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消极应付的,要督促其重新补课。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科室和个人,甚至搞部门和科室保护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管理者的责任。对工作扎实、治理效果明显的部门科室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治理效果。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我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的重点,医院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政治、大局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制订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细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整顿、规范、督导,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载体如报纸、电视、墙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全社会齐抓共管,开创专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出成效。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应加强与各部门、科室的联系与协调,加强督导和检查,切实把握商业贿赂发生的主要环节、重点岗位和主要表现形式,认真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市卫生局举报电话是8555207  8555267;医院举报电话8223825),鼓励群众举报、反映案件线索,有针对性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
    (四) 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处理问题。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卫生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开展治理工作中,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社会存在着的普通现象与单位实际存在着的特殊问题的界限,正确区分由集体决策、内部规定规范的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五)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报告制度。各科室要坚持每月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本活动结束前将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上报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医院将按市卫生局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材料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建立长效机制,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专项治理和常抓不懈相结合,确保治理效果。并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思想、制度、机制和源头各方面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湘潭市中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动员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院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在全院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顺利完成“动员教育”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的工作。这两个阶段工作的开展,对全院干部职工起到了认清形势,端正思想,提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的作用。我受院党委的委托,就前段医院开展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作简单汇报,有不妥到之处,请批评指导。
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教育”阶段开展情况
5-6月份,为我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教育”阶段,这一阶段着力进行了思想发动,以解决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
(一)进行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动员部署
1.我院于5月17日就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了医院党政联席会。会上,院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卫生局李局长就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讲话,专题讨论研究了医院如何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班子认识统一,意见一致,态度鲜明,决心按照党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及市卫生局的具体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会上并就具体如何开展制定了实施意见,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
2.在不影响医院日常工作的情况下,5月19日晚,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就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总动员和具体部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军、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郑海伟、市行风监督员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三位职工代表发了言,表达了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心。大会的召开使职工从思想上对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了正确和更深入的认识。
(二)成立了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为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它院领导为成员的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院党政领导实行了分片负责制。同时各部门、科室、党支部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各党支部书记、科主任和护士长具体负责所辖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所有领导机构和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制定了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对本专项工作实施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我们制定了《湘潭市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阐明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提出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确定了实施的办法、步骤和时间,提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特别强调了广大职工尤其是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正确对待,积极参与,认真查、纠,全面整改,廉洁自律,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树立廉洁从医的意识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采取了有效的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工作措施。
1.加强了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对我院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及时在《湘潭日报》进行了报道,在媒体上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院反商业贿赂的态度和决心。同时,院内利用医院管理年简报、宣传横幅、黑板报等宣传载体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出简报2期、黑板报7期、横幅标语24条,在院内营造了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浓厚氛围,有效地遏阻了商业贿赂现象的蔓延。
2.聘请行风监督员,强化监督机制。我们聘请了3名社会知名人士为我院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参加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并请他们了解、征求和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意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全程监督和指导我院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3.签订了“廉洁从业”责任承诺书277份。广大干部职工对责任书中的要求都作出了庄重承诺,保证做到严格遵守行业纪律,依法执业,廉洁从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树立良好的医院和个人形象。
4.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征集箱7个,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病友,发放问卷调查表100余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加强了药品器械购销领域的管理。首先强化了组织管理机构,重新调整了采购领导小组、药事委员会。加强了对采购的监管,要求审计部门、院纪委书记参与并监督采购工作,集体议价、集中采购。对药品和器械的使用,规定了权限,要求贵重药品、特殊器械的使用必须有上级医生签字。质管部门加强了对检查、用药的检查、通报、讲评;对抗生素每月用量进行了严格限制,每品种控制在400支以内,并将每月销量前十位、增长前五位的药品在大厅公示,并上报局纪委备案。通过学习教育,药品收入比例同比下降0.96%。
6.各部门、科室积极开展了学习和讨论。动员大会后,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到各科进行了多次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检查,各科室基本上都按照医院要求组织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学习执业医师法、卫生部颁发的行业纪律“八不准”、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等计54次。并展开了讨论,作了学习记录。说明已从思想上引起了全院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
7.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了“红船杯”知识竞赛,并进行了“学习党章、贯彻党章、执行党章、落实党章”的学习教育活动,评选了一批优秀党员作为学习的典型和榜样。通过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树立先进典型,对全体医务人员起到了示范和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上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医院安排,从6月底开始,我院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这是专项治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为此,我院于6月29日下午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大会,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各部门、科室根据部署扎实推进了此项工作。
(一)明确了自查自纠指导原则
要求各部门、科室按照以下指导原则开展自查自纠。
1.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既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又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纠正,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既要严格要求和认真组织对医药器械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部门、科室、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经常性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坚持集体领导与分片、分级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部署,院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各科主任、护士长按照管理层级,分片、分级实施负责,实行责任追究。
4.坚持自查自纠与医疗工作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又要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到专项治理和医疗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间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期2个月。我们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正在开展和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1.继续抓好学习教育、宣传动员工作。虽然“动员教育”第一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但学习教育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只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才能不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从6月底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动员大会,组织院中层以上干部、党员、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采用报纸、网络、横幅、黑板报、讲课等方式,积极营造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纯洁行业作风和个人品质。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学习、自查情况以查记录、听反映的方式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要求。
2.深入调查,摸清底数。从7月上旬开始,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17次,发放征集意见表100余份,走访病友200余人,设立意见征集箱7个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动态,掌握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在我院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治理措施。
3.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从7月上旬开始,各支部、科室、相关人员对照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专项治理工作的五个重点,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服务以及基建工程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收益的行为都认真进行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要求在8月底前将个人收受的回扣款等上缴到医院与卫生局纪委联合设立的廉政专项帐户上。各科室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整改的重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不留下死角。要求各科室、个人要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作好总结,个人自查自纠总结应于8月20日之前报科室,科室自查自纠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总结不能讲大话、套话,泛泛而谈,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回炉”。
4.根据问题,分别处理。对一般不正当交易问题,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对情节较轻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清问题,上交财物,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对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不上缴收受财物甚至顶风作案的,将严肃处理。
5.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医院党委要求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各科室对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各科室、个人都要认真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服务思想,规范服务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掩盖问题,搞科室保护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加强督促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对我院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对所在片科室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科室或部门,进行重点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对各科室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验收。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效能,医院已在门诊大厅和各病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为:8223825。
3.正确把握政策,严格依法治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一是坚持正确方向。既不搞“运动”人人过关,也不做表面文章“走过场”;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三是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严格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二是与规范单位经济往来的制度和管理结合起来;三是与强化内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
4.加强信息沟通。各党支部、各科室严格按照医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材料及时报送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保证信息的通畅。
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留下任何死角,是我们这次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取得实绩的决定性步骤。我们从加强反腐纠风工作,构建和谐医院、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党和政府以及医院的号召,投身到这次活动中来,认真对待,持之以恒,敢于揭摆自身的问题,有勇气、毅力和决心进行整改,达到以活动促行风,以行风带动工作进步的目的。籍此,以高尚的医德,纯洁的医风,不断提升我院的社会美誉度,促进医院健康、持续、有序发展。
 
 
 
 
今年治贿专项工作  重点建设长效机制
2007年2月27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了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2007年专项治理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2007年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工作方案,将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同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2006年,我院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一些成效: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得到增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医疗服务秩序保持稳定,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为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我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工作,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继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进一步查纠不正当交易行为,着力解决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在加快长效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切实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进行探索、创新,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专项监控工作。同时将加强对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与行风建设,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力度。
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是医疗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07年的部署和要求,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力投入,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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